早期道教有所謂「天誡」或「道誡」,如《太平經》:「唯原省念所言,思見天誡,以成其身,不使陷危」,而有「虛无無為自然圖道畢成誡」,「貪財色災及胞中誡」等教誡;《老子想爾注》中有「道貫中和,當中和行之;志意不可盈溢,違道誡」。《想爾注》文無「道誡」具體內容,然《道藏》《太上老君經律》中列有「道德尊經想爾戒」(想爾九誡)。
南北朝時期,道教產生正式的戒條,如道民三戒,錄生五戒,祭酒八戒,想爾九戒,智慧上品十戒,老君戒百八十條,又有「律文」多論犯罪刑罰之規章,如女青鬼律[1][2]。道教戒律部份源自儒家的綱常禮教和佛教戒律。
唐代道士張萬福作《傳授三洞經誡法籙略說》,書中記載三歸戒(初起心入道受)、五戒(令除五欲、出五濁、修五德)、八戒(持八事以契入神)、無上十戒(在俗男女所受,斷十惡行十善)、初真戒,以及各派道士所受戒等等。
全真教道士丘處機公開傳戒,創立「十方叢林」[1]。明代《正統道藏》收有王重陽《重陽立教十五論》,內容多與全真道規戒有關。元末明初陸道和所編《全真清規》,是對於全真出家道士在叢林宮觀的生活規範[3]。明代永樂年間第四十三代天師張宇初撰《道門十規》,闡述道教的淵源流派、行持規矩和宮觀應有之規。
傳說清初全真龍門派道士王常月於北京白雲觀傳初真戒(三皈依,積功歸根五戒,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)、中極戒(重編自《上清洞真智慧觀身大戒文》)、天仙大戒(出自鸞書《三壇圓滿天仙大戒略說》),合稱「三壇大戒」。陳柏勳指出出現三壇戒之說是嘉慶年以後的文獻,可能為後人所追述[3]。
道教戒律種類繁多,一般分為上中下三品戒。涉及道教戒律的有關書籍,主要收錄在於《正統道藏》的戒律類。重要的戒律書有:《洞玄靈寶天尊說十戒經》、《要修科儀戒律鈔》、《三洞眾戒文》、《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》、《太上老君經律》、《老君音誦誡經》、《道門十規》,全真派有《全真清規》,善書類有《太微仙君功過格》、《太上感應篇》、《陰騭文》、《警世功過格》、《清規玄妙》等。在《雲笈七籤》、《無上祕要》、《道教義樞》、《道藏輯要》、《道藏精華錄》中亦收錄戒條[1]。
當代道教中,全真教是奉行「三皈、五戒、十戒、女真九戒為基礎的三壇大戒」,正一道各派多以「三皈、九真戒」(出《太上九真妙戒金籙度命拔罪妙經》)傳度授戒。《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範》以九真戒為諸戒之首,特別推崇:「無上洞玄靈寶九真妙戒者,諸戒之首。天人共仰,幽顯咸遵,……仙凡仰之,以為城郭;幽顯資之,以為梯航;靈魂受之,以為法藥。」[3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