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第一次规划审批会审批项目公示
- 发布时间:2017-07-05
(2017年第一次)
时 间: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
地 点:市党政办公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
主 持 人:徐建国
参加人员:刘国华 王兴武 张 静 邵洪杰 章建华
张 伟 姜 伟 曲俱峰 姜爱国 刘 东
毕树荣 孙连安 王玉罡 由胜坤 董立文
毛海峰 陈 秋 王 洋 郭 军 李晨光
罗静军 艾丽杰 王 敏 李兴仁 张学义
索文革 沈广庆
记 录:张云龙 王宇圣
议 题:审批申报规划建设项目
会 议 纪 要
会议听取了市城乡规划局关于2017年第一次申报规划建设项目的汇报,并就申报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研究讨论。
会议认为,市城乡规划局汇报的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等15项公共项目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路径规划等11项工业项目、新零售小镇建设等16项商业项目、大唐电厂、铁塔公司等170项补办手续项目,共计212项申报规划建设项目,符合城市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项目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,应予以支持项目建设。
会议要求,一要加强城乡规划统筹。城乡规划工作要统筹城市空间、项目规模、产业结构等因素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项目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。二要加强城市设计。对城市空间形态、景观视廊、公共空间、建筑高度和天际线等作出更全面、系统的控制和引导,使城市整体风貌协调统一。三要加强监督管理。 各区、各部门要加强监管,杜绝未批先建。各区在报建项目时要严格把关,确保项目手续齐全。四要创建优良发展环境。各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、加强沟通协调,研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,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。规划审批会议可根据实际需要少量多批次、随时召开。
会议决定:原则审批通过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等15项公共项目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路径规划等11项工业项目、新零售小镇建设等16项商业项目、大唐电厂、铁塔公司等170项补办手续项目,共计212项申报规划建设项目(2017年第一次规划审批建设项目明细表附后),由市城乡规划局根据项目实际和《黑龙江省城乡规划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规程》,为建设单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。建设银行营业部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规范,因批前公示期间群众上访,待建设银行解决信访问题后办理规划手续。